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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信共存 再续芳馨


    由晓波物业承接管理服务已经十年的“芳馨园”小区于2013年7月12日在上杭路街、万平里居委会领导和业主代表的见证下,小区业主委员会许健主任和晓波物业公司牛小波总经理共同在物业服务合同上签字、盖章。这是芳馨园小区与晓波物业第四次续签服务合同。
    “芳馨园”小区坐落于河东区上杭路街,小区面积近10万平米,居住户数为1059户,由16幢多层住宅组成,全部为砖混结构。小区于2003年3月入住,于2004年4月18日成立第一届业主会,至此芳馨园物业管理处、居委会、业主会共同配合,开始共建和谐社区。
    此次续签合同有两大特点,一是合同期限延长至为五年,充分体现了双方互相信任,真诚合作的精神;二是月物业费标准由每平方米四角八分调整为五角六分,虽然上调只有八分钱,上调比例却是百分之十六点七,这是十年来第二次实现物业费提价,为继续做好物业服务工作给予了强有力的支持。
    为了做好此次物业合同续签,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先后召开七次联席会议,三次张贴公示,广泛征求业主意见,最后,按照新的收费标准和服务期限,重新制定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提交业主大会讨论通过,同时在街道和居委会的指导和帮助下,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再次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
    在合同签订仪式上,许多业主代表纷纷发言,在肯定晓波物业十年工作的同时,对物业公司寄予更多希望,业主代表张先生动情的说,这次合同虽然调价,但也只是四级收费标准,收费标准并不高,晓波物业十年来不离不弃,长期服务于芳馨园,充分体现了晓波物业的社会责任感,在业主满意率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情况下,希望物业公司不要放弃剩余的百分之十,要通过物业服务使业主满意率继续提高。
    万平里居委会徐书记说,芳馨园小区有一千多户居民,占居委会管辖户数的三分之一,小区环境卫生优秀,治安状况良好,居民关系融洽,社区文化丰富,为整个大社区的和谐稳定起了很大的保障作用,这些都是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共同努力的结果。
业主委员会许主任表示,这次续签合同业主代表和物业管理处韩经理做了许多细致的工作,广泛征求了业主的意见,每一次会议或征求意见结果都进行了公示,征求意见公示七天,只有一个业主提出意见,虽然没有注明住址和署名,但业主会和物业管理处韩经理都非常重视,并在业主代表会上予以说明,充分尊重业主意见,所以此次续签合同,充分说明绝大数业主支持业主会和晓波物业的工作。
     晓波物业牛小波总经理在发言中表示,感谢业主和业主会的信任,续签合同更感觉是一种责任,所以要多听业主的意见,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服务标准及服务内容,与业主会和居委会紧密配合,不断改进工作,切实解决物业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在街道、居委会和业主会的支持与帮助下,群策群力,相信办法总比困难多,把物业服务工作做的更好。
十年风雨沧桑 再迎五年华章 业主物业同努力共筑辉煌